【35歲前要培養的66種思維】不只為老闆工作,更為你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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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非常經典的故事是這麼講的:

 

老木匠準備退休了。
老闆很感謝他辛辛苦苦幹了這麼多年,問他能不能再建最後一棟房子。
老木匠表面上答應了,心裡卻想:「反正房子又不是我的,蓋好了我就離開了。至於房子好不好與我沒有關係了。」
於是,老木匠身在曹營心在漢,幹活馬馬虎虎,偷工減料,用劣質的材料隨隨便便地把房子蓋好了。

 

房子蓋好了,老闆拍拍木匠的肩膀,誠懇地說:「房子歸你了,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

 

老木匠驚呆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老木匠的故事為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我們到底在為誰工作?

 

這是一個我們必須弄清楚的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直接關係到我們對待工作的態度。
有的人會說,我只是在為老闆工作。
理 由形形色色:公司不是我的,無論公司以後如何的發展都與我無關;我只做老闆吩咐我做的事情;我的待遇是固定的,我幹多幹少,幹好幹壞都是一個樣;我並不想 在這個公司待多久,我打算隨時離職;我所從事的工作並不是我所喜歡和擅長的工作;同事都這麼做,我也這麼做,我不想當出頭鳥。
看了這麼多的理由,實質上歸結於一點,那就是公司並沒有為你提供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所以就「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至於鐘撞得響不響就不管了。

 

這是一種消極的思想,事實上抱著這種思想工作的人都不會有什麼成就。
別人放棄你不要緊,如果你自己都把自己放棄了,那就徹底完了。
誠然我們無法改變環境,但是我們卻能夠改變自己。

 

心態決定一切,你想成為什麼你就會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如果你總想著你是在為別人工作,那麼你肯定幹不好工作。
誠然,公司不是自己的,但你想過沒有,無論你做好做壞你花的時間成本都是一樣,那麼,為什麼不做好呢?
你可以不為老闆負責,但你總要為自己負責吧!
你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你的積累。
一個人對待工作的心態,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是上進的還是無所謂的,直接影響到工作的好壞。
工作是一個人施展自己才能的舞臺,無論做什麼工作只要腳踏實地沉下心來做,總有收穫。
如果你只把工作當作一件苦差事,或者只將目光停留在工作本身,那麼即使是從事你所喜歡的工作,你依然無法持久地保持對工作的激情,而如果把工作當作一項事業,情況就會完全不同了。

 

每個人都羡慕別人的優秀,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優秀,但是我們又有多少人真正弄懂了優秀呢?
什麼是優秀?
優秀的人才,不就是比你多幹一點,比你多發現一點,比你多鑽研一點,比你多有心一點,比你不計較一點嗎?
這些看起來非常普通的一點點,組成了優秀人才必備的素質。
這些一點點,都不是老闆逼的,而是自己做出來的。
這些一點點,你問一下自己,你有能力做到嗎?
你又做了多少?

 

所以我們要為自己而工作,為自己的理想,為自己的未來,為自己的成功而奮鬥!

 

只有抱著為自己工作的心態,你才會腳踏實地地工作,你才會珍惜目前的工作機會,才會對工作充滿感激,才會時刻準備著充實自己,等更好的機會來臨時,你才能夠抓住它而不是眼睜睜地看著它在你的眼皮底下溜走。

 

老闆最不欣賞的兩種類型的員工是:一種是除非別人非要他做,否則不會主動做事的人,這種人總是在等待,把所有的時光都消磨在等待上了;另一種是即使別人讓他做,他也做不好的人,這種人本身辦事能力差,也就無法要求他什麼。
最不可原諒的就是第一種人,他們純粹抱著為別人工作的態度,這樣的態度當然做不好事情。
作為一個員工,你不能只是被動地等待別人告訴你去做些什麼,而是應該主動去瞭解自己應該做什麼,能做什麼,怎樣才能精益求精,做得更好,並且認真地規劃它們,然後全力以赴的去完成。
懶散的人、等待吩咐的人只能在成功門外徘徊。
要想成功就要拿出進取心。
真正有所成就的人是那些不需要別人催促,就會主動做事,而且不會半途而廢的人。
這種人知道自己的價值所在,在明確的目標下積極主動地做自己應該做的事請,並且嚴格要求自己,要求自己多付出一點點,而且做得比預期的更多更好。

 

小宇在一個文化公司上班,與其他員工一樣,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策劃編輯。
每個月拿固定的工資,每個月策劃幾個選題,如果不出大的問題,他完全可以安逸地過下去。

 

但小宇與別的員工不同,當別的員工消極怠工的時候,他總是在一絲不苟地做著自己的事情,儘管這些事情未必能夠為自己帶來更多的薪水,但他懂得為自己工作的道理。
與其上網、聊天、玩遊戲如此這般的浪費時間,為什麼不多思考一些問題,多學一些業務知識,多策劃幾個選題呢?

 

一般員工工作的時候只是完成老闆的任務,他們想,即使書暢銷了自己也撈不到什麼好處,何必那麼費勁呢?
而小宇卻不這麼認為,雖然撈不到物質上的好處,但能夠得到業界的認可,得到讀者的認可,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能夠策劃好一本書,以後無論你走到哪兒都會得到別人的尊重。
策劃一本好書會給自己帶來很多寶貴的經驗,這些經驗會直接影響著你的下一本書。
在這樣的觀念影響下,小宇為公司做了很多好書、暢銷書,為公司帶來了很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儘管小宇的工資一直沒有上漲,但他並不後悔。
同事都認為小宇這樣做太不值得了。

 

突然有一天,公司的老總上調,由於匆忙不可能向社會公開招聘本公司的總經理,他前思後想,最終把總經理的位置給了小宇。
這時候,同事都說小宇值了,因為他以前為公司賺的錢現在都成為自己賺的了!
試想一下,如果小宇和其他員工一樣也抱著為老闆工作的態度,那麼他現在的結果會有這麼好嗎?

 

所以,不要總是抱怨你的公司,抱怨它給你的待遇太差,然後就不認真工作,或者認為是在給老闆工作,因而敷衍了事。
實質上我們是在為自己工作,為我們以後的道路鋪墊。
認識到我們是在為自己工作,意味著自我負責和自我激勵。
一個人只有自己對自己負責,自己激勵自己進步,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這是最根本的問題。
如果我們不願意自己對自己負責任,不願意自己督促自己進步,那將不會再有任何力量能使我們在這個社會上站穩腳跟了。

 

為自己工作,實質上是對自己負責。
雖然公司不是你的,你的工資也不怎麼高,但公司至少給了你一個平臺,如果你不珍惜,就等於在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生命。
如果你努力,也許將來某一天你會有自己的公司,你會發覺你以前做事的經驗對你將起到很大的幫助。
所以,為自己工作就是對自己負責。
如果一個員工放棄了對公司的責任,也就放棄了在公司中獲得更好發展的機會。
沒有責任也就等於放棄了成功,放棄了為自己工作的原則。
這樣的員工,老闆當然不會看重。

 

責任感是評價一個員工是否優秀的重要標準。
我們要很好地保持一種責任感,隨時提醒自己,責任不是公司賦予我們的使命,而是我們自己為自己賦予的使命。
一個缺少責任感的人,首先是失去了社會對自己的基本認可,其次是失去了周圍的人對自己的尊重與信任,也就不會成為一名優秀的員工,更不可能有所收穫。
一個具有高度責任感的人,他的事業達到的水準也就越高。

 

著名策劃大師王志綱把人才分成自用之人和被用之人。
所謂自用之人,是自己瞭解自己,可以發揮潛力,做老闆,開創一番事業的人。
所謂被用之人,是有突出的能力和專長,也就是職業經理人和專家。
但無論是什麼人,都必須是自我負責、自我激勵的人,如果連自己都不能對自己負責,不在乎自己,不努力提升自己,那還會有誰幫助你呢?

 

從現在起,為你自己工作吧!
沒有什麼理由可以浪費你的時間了,無論你在哪裡工作,既然來了就要好好的工作,為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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