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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設限-力克‧胡哲】第四章-愛上不完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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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定我的美就在於我的「不同」。
我就是獨一無二的我,從來不會有人認為我很「一般」,或者叫我「另一個傢伙」。
在人群中,我站起來可能不高,但肯定很醒目。

我曾在一次巡迴東南亞時,在新加坡對超過三百位企業領袖和創業家演講。
演講結束、禮堂也清場後,一位高貴的男士跑來找我。
從外表看來,他就跟剛才任何一位聽眾一樣,成功且充滿自信,所以當我聽到他的第一句話時,覺得非常驚訝。

「力克,幫幫我。」他懇求著。

隨後我知道,這位事業有成的男士擁有三家銀行,但是他謙卑地請我幫助他,是因為財富無法讓他避免他正在經歷的極端痛苦。

「我有個很棒的女兒,今年十四歲。不知為了什麼可怕的理由,每次她看到鏡子裡的自己,都說醜死了。」這位父親說道:「她完全看不到自己的美好,這真的讓我傷透了心。我該如何讓她看見我所見到的呢?」

這個男人的悲痛很容易理解,因為對父母來說,最難承受的就是看著自己的兒女受苦。
他正試圖幫助女兒擺脫「自我厭棄」,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年輕健康時都無法接受自己,那麼等到年紀大了,身體又有病痛時,該怎麼辦呢?
而且如果隨隨便便就厭惡自己,以後也很容易因為上百個任性且毫無價值的理由而討厭自己。
如果你一直把注意力放在缺點,而不是你的長處上,青春期的不安會讓人掉入向下的螺旋之中。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奇妙可畏的受造物」,那麼,為何愛自己本來的樣子,會是如此困難?
為什麼我們常常覺得自己不夠美、不夠高、不夠瘦、不夠好?
我相信這位新加坡父親一定用了非常多的愛與讚美,試圖為女兒建立自信與自尊。
父母與愛我們的人可能費盡一切心力,要讓我們變得更堅強、更有自信,結果同學或主管、同事一句惡劣的批評,就讓他們前功盡棄。

當我們讓別人的意見左右我們對自己的感受,或是去跟別人比較時,就會變得脆弱,並落入受害者心態。
當你不願接受自己,也就不太願意接受別人,結果只會導致孤獨與孤立。
有一次,我在對一群青少年演講時提到,想要讓自己更受歡迎的渴望,其實常常會讓人排斥那些比較不引人注目或不是運動健將型的孩子。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我的觀點,我提出一個很直接的問題:「你們有多少人會想跟我作朋友?」

還好,大部分人都舉手了。

接著我又丟出另一個讓他們很困窘的問題:「所以,我長得怎麼樣沒關係,對不對?」

我讓現場的孩子們思考幾分鐘。
我們剛剛才談到為了融入同儕,現代青少年花了太多時間在煩惱該如何穿衣服、該剪什麼樣的酷髮型、體重不要太重也不要太輕、膚色不要太黑也不要太白之類的事。

「你們怎麼會想跟一個沒手沒腳的傢伙作朋友--他應該是你們碰過最怪的傢夥--但是卻不理某個同學,只因為他沒有穿對牛仔褲,沒有乾淨的膚色或標準身材?」

當你用嚴苛的標準評斷自己,或是在自己身上加諸強大的壓力時,就很容易批判他人。
當你像上帝愛你一樣地愛自己、接納自己,就打開了通往平靜與圓滿的大門。

青少年與年輕人背負巨大壓力,似乎全球皆然。
我曾應邀到中國與南韓演講,因為這些發展快速、辛勤工作的國家出現了日益嚴重的憂鬱和自殺現象,讓我很擔心。

一百年前,南韓幾乎沒有基督徒;如今根據估計,當地四千八百萬的人口中,有三分之一自認是基督徒。
然而,即使在屬靈方面有如此大的成長,因為長時間工作的關係,這裡的人仍然活在高度壓力中。
校園裡的壓力也很大,許多年輕人認為,只有「第一」才值得追求,所以讓自己繃得很緊;如果不能到達頂尖的位置,他們就覺得自己輸了。
我告訴南韓的學子,即使考試沒過,也不會讓他們變成失敗者。
在上帝眼中,每個人都有價值,我們應該像祂愛我們一樣愛自己。

我所宣揚的愛自己與接納自己,並不是指自私、自負。
這種愛自己的形式其實是「沒有自己」(self-less)--你的付出超過你所得到的;不等別人要求就自動供應;擁有的東西不多時依然與人分享;你藉由帶給別人歡笑而找到快樂;你愛自己是因為你不是只在意你自己;你對自己原本的樣子很滿意,因為你讓別人很高興在你身旁。

但假如你就是無法愛自己,因為沒有人愛你呢?
我想,這是不可能的。
你知道的,你我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們都擁有祂無條件的愛、祂的憐憫和祂的寛恕。
每個人都應該愛自己,瞭解自己是不完美的,並原諒自己的過錯,因為上帝已為我們做了這一切。

我曾經在南美哥倫比亞的一個勒戒中心演講,聽眾包括吸毒者和曾經有過毒癮的人,他們幾乎不尊重自己身為人的價值,以至於用毒品摧毀人生。
我透過翻釋向他們保證,無論已經吸毒多久,上帝都無條件地愛他們。
聽到我這樣說,這些人的臉上有了光采。
如果上帝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像那樣愛我們,為什麼我們不能原諒自己、接納自己?

就像那位新加坡銀行家的女兒一樣,這些哥倫比亞的毒癮者也迷失了;他們因為某些理由貶低自己,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最好的人生。
我告訴他們,每個人都值得擁有上帝的愛,如果祂赦免我們、愛我們,我們也應該原諒自己、愛自己,然後盡全力追求最美好的人生。

當耶穌被問到最重要的誡命是什麼時,祂回答,第一條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上帝,第二條是要愛鄰舍如同愛自己。
愛自己並非自私、自滿或自我中心,而是將你的生命視為一份禮物,好好地照顧與分享,為人們帶來祝福。

不要執著於自己的不完美、失敗或錯誤,而是要把焦點放在你所領受的祝福,以及你可以做出的貢獻,無論貢獻的是才華、知識、智慧、創意、勤奮,或是一個滋養人心的靈魂。
你不必為了達到別人的期望而活;你可以定義自己的完美。

自戀不叫作愛自己

精神病學家兼作家伊莉莎白‧庫伯勒-羅斯(Elisabeth Kubler-Ross)說過人好像彩繪玻璃窗:「當外頭有陽光時,玻璃窗看來閃閃發亮;然而一旦黑夜來臨,只有從裡面發光,它們真正的美才會顯露出來。」
要活得無所局限,特別是要戰勝沮喪、藥癮、酒癮或其他重大挑戰,你必須打開內在的燈光。
你要相信自己的美好與價值,相信你是個可以發揮影響力的人、是重要的人。

找到自己的目的,是活出沒有限制的人生的第一步。
而即使面對困難,依然對未來抱持希望、對生命的各種可能性懷抱信心,則會讓你繼續往目標邁進。
但要實現夢想,你內心深處必須相信自己值得擁有成功與幸福;你必須愛自己,就像上帝愛所有對自己忠實的人。

我有個朋友對自己很滿意,總是很平和,而且熱情地發展自己的天賦,所以時時散發出美好的感受。
我喜歡跟他在一起,每個人都喜歡,為什麼?
因為他由內在發光。
他喜歡自己,但不是會讓人覺得「你真跩」的那種喜歡;他相信自己是個蒙福的人,即使事情不順心、即使他像你我一樣苦苦掙紮時,依然如此。

你一定認識這種會散發愉悅氣息的人,就像你可能也會認識完全相反的人,他的苦毒和自我厭惡讓每個人都想逃開。
假如不接受自己,不但會導致自我毀滅,還會被孤立。

如果你沒有從內在發光,可能是因為你仰賴別人給你肯定、給你信心、讓你覺得自己被賞識。
但這條路一定會走向失望,因為你必須先接受自己才行。
衡量你身為人的美好與價值唯一的基準,在你的內在。

我知道說的比做的簡單,我自己也有過掙紮。由於父母是基督徒,我從小就被教導耶穌愛我,而我是上帝按祂計畫所造的完美創作。
不過,只要某個流鼻涕的小鬼向我衝過來、對我大叫「你是怪物」,爸媽的《聖經》教誨,以及家人為了鼓勵我所做的一切努力,馬上就垮了。

生命可能會很殘酷。
人們也許是不為他人著想,或者單純就是壞,所以你必須向內尋求力量;如果內在力量不行,你總是可以向上仰望上帝,祂是力量與愛的終極源頭。

接納自己與愛自己非常重要,不過,這兩個概念近來卻常常被誤解。
你應該因為自己反映了上帝的愛、因為自己來到這個世界是要做出獨特貢獻而愛自己。
有太多青少年和成年人接受了一個比較膚淺的涵義,認為接納自己與愛自己就是自戀或自我耽溺,這是因為實境秀、電影、播客和網路影片不斷地推銷對美貌與名流的崇拜。
你在看那些節目時,很容易就會忘了人生有比美貌、奢華生活和勾搭上某人更重要的目的。
無怪乎愈來愈多名流出現在勒戒中心而不是教會,他們有太多人崇拜的是錯誤的虛榮、驕傲與放縱之神。

我無法想像過去有哪個世代像現在一樣,被滿滿的謊言包圍。
我們成天被這樣的訊息轟炸:你必須有某種外型、某種車子、某種生活型態,人生才算圓滿、成功,才會有人愛你、欣賞你。
許多人認為拍色情影片是通往名聲、財富和成就的捷徑,這種現象讓我們的文化岌岌可危。

如果狗仔隊有興趣的對像是努力求知、獲取更高學歷的大學生,或是把藥品和希望帶到貧困地區的宣教士,而不是去跟蹤那些前科累累、身上布滿針孔、多次進出勒戒中心的人,你覺得這樣是不是好多了?
但這個世界還沒有徹底迷失,因為我看到許多男女老少去參加宗教儀式和節慶,透過學習愛鄰舍來尋求滿足;我看過青少年和成年人利用假期,到第三世界國家幫人蓋房子,到北美一些貧困地區服務有需要的人。
所以,並非每個人都沉迷於整型、抽脂減肥和LV包包。

當你被物質事物和表相的美麗困住、當你讓別人決定你的價值時,你就是過度地自我放棄,也浪費了你所領受的福分。
有個叫克莉絲蒂的女孩在看過我的DVD之後,寫信給我:「你讓我明白,如果不愛自己,別人愛你又有何意義?我大約一年前看過你,這是第二次,我覺得應該讓你知道你對我的影響。你教會我要為自己站起來、要愛自己本來的樣子、要照我想要的方式過生活……現在,我對自己的感受已經改變了,男友也注意到我的大轉變,他非常感謝你。以前他一直很怕我有一天會做傻事,殺了我自己。但現在我已經改變,人生快樂很多了!」

找出一個你喜歡自己的地方,一個就夠

我的話能夠引起克莉絲蒂的共鳴,是因為我也曾經像她一樣。
七歲時的某一天,我在學校過得特別痛苦,經歷了排斥與沮喪;回到家後,我瞪著鏡子看了幾個鐘頭。
大部分青少年擔心的是青春痘或頭髮不順,這些問題我都有,除此之外,我還缺少四肢。

「我真是個長相怪異的傢伙。」我想著。

悲傷淹沒了我。
我縱情自憐了五分鐘,接著內心深處有個聲音說道:「好啦!就像媽媽說的,你就是少了幾個零件,但你有些地方也很好啊。講一個,有膽你就講一個。只要一個就夠了。」

我看著鏡中的自己好一會兒,最後終於想到一件正面的事:

「我的眼睛不錯,有女生說過我的眼睛很好看。就算沒別的,我還有這個,而且沒人能改變這一點!我的眼睛永遠不會變,所以我永遠都會有漂亮的眼睛。」

當你因為受到傷害,或是被人欺悔、鄙視而情緒低落時,就去照鏡子,然後找出一個你喜歡自己的地方。
不一定是長相,也可能是才華、性格,反正就是能讓你對自己感覺良好的特質。
然後花一些時間好好思考你這個特點,對它表達感激,並且要知道,你的美好與價值來自於你被創造成一個獨特的人。

不要自我放棄,說自己「沒什麼特別的地方」。
我們對自己太嚴苛了,特別是不當地拿自己去和別人比較時。
我跟青少年談話的時候就特別注意到這一點,好多孩子覺得自己很矬,要不然就是覺得沒人會愛他。

所以在學校或青年團體演講時,我常常向在場的青少年強調:「我愛你們本來的樣子。在我看來,你們漂亮得很。」

這些簡單的話從我這個長相怪異的陌生人口中講出來,似乎總能激起一陣漣漪-事實上,這些話引起相當大的反應。

典型的反應是從一陣隱約的啜泣聲或壓抑住的吸鼻子聲音開始,我會看到一個女孩低著頭,或是一個男生用手捂住臉。
接著,強烈的情緒彷彿會傳染似地橫掃整個演講會場。
眼淚從那些年輕的臉龐滑落,肩膀因為想抑制啜泣聲而顫抖;女孩們依偎在一起,男孩子則離開會場,不想讓人看到他們的臉。

頭幾次發生這種情況時,我嚇了一跳,心想這是怎麼回事?
他們的反應怎麼這麼激烈?

我的聽眾解答了我的疑惑。
演講結束後,不分老幼都排隊要擁抱我、分享他們的感受。
通常這個隊要排上好幾個小時,反應熱烈。

現在的我可以算是個帥哥,不過人們可不是衝著我的瀟灑,才花幾個鐘頭排隊等著抱我。
真正吸引他們的是,我擁有許多人生命中欠缺的兩項強大力量:無條件的愛與自我接納。

我收過許多E-mail和信件,也跟很多人聊過,老少都有。
這些人都曾經想過要自殺,因為他們失去了愛自己的能力。
當你受到傷害時,會築起高牆,免得再被傷害一次,但是你不能在心的周圍築起一座內在的牆。
如果你可以愛自己原來的樣子、愛自己內在或外在天生的美,人們會被你吸引,然後也看見你的美。

愛自己愛到可以嘲笑自己

親朋好友會說我們很好看、他們愛我們、困難的階段就要過去了等等,一天可以說上一百次,但我們常常不在乎這些支持的話,非要抓住傷痛不可。
我有好一段時間也是這樣,爸媽常常得花好幾個禮拜來消除某一兩位嘲笑我的小孩所造成的傷害。
然而,當有個跟我同齡的人終於向我伸出手時,我轉變了。
記得以前班上有個女生說我「很好看」,讓我飄飄欲仙了一個月。

當然,不久之後,十三歲的我有天醒來,發現鼻頭冒出一顆青春痘,它可不好看。
這是一顆熟番茄型的超大青春痘。
「看看這個,這也太慘了吧。」我告訴媽媽。
「不要抓它。」媽媽說。
用什麼抓?我很好奇。

帶著這顆青春痘去上學時,我覺得自己是地球上最醜的男孩。
每次經過一間教室、在窗戶上看見自己的倒影時,我只想逃開、躲起來。
其他的孩子猛盯著我的痘痘瞧,我真希望它消失,但兩天後它卻變得更大,成了全宇宙最大、最紅的青春痘。
我開始擔心,有一天這顆痘子會變得比我整個人還重。

這顆怪物青春痘並沒有消失,八個月後還在那裡。
我覺得自己就像澳洲版的「紅鼻子魯道夫」。

後來媽媽終於帶我去看皮膚科醫生。
我跟醫生說,就算要動大手術,我也要把這東西弄走。
他用超大的放大鏡仔細檢查
──彷彿他看不見這顆痘子似地──然後說:「嗯--這不是青春痘。」

我心想,管它是什麼,幫我弄掉就是了,可以嗎?

「這是皮脂腺腫大,我可以切掉或燒掉,但無論用哪種方法,留下來的疤痕都會超過原來這個小紅點。」他說。
小紅點?
「它大到我都看不見它周圍了。」我提出異議。
「你寧願帶著疤痕一輩子嗎?」醫生問道。

這個巨大的非青春痘繼續留在我的鼻子上,我禱告,也為它苦惱了好一陣子,但最後我瞭解到,這顆紅色發亮的小球不會比我沒有四肢這件事讓我更容易被人消遣。
如果人家不願意跟我講話,那是他的損失。
我決定要這麼想。

如果我發現有人正盯著它瞧,我會開玩笑說我正在養另外一個鼻子,打算將來拿到黑市賣掉。
當別人發現我可以嘲笑自己,就跟著我一起笑了起來,而且心有戚戚焉。
畢竟,誰沒長過青春痘?
就算布萊德‧彼特也有啊。

有時候,是我們自己把事情看得太嚴重,才會讓小事變大。
青春痘是其中一個例子。
我們都是全然不完美的人類,有些人或許比其他人好一點,但每個人都有缺陷和短處。
不要把每個面皰或皺紋看得太嚴重,因為有一天,你會碰到真正麻煩的大事,那時你要怎麼辦?
所以,當生命讓你頭上、鼻子上腫了幾個小包包時,不妨一笑置之吧。

美是盲目的

你知道什麼是真正可笑的嗎?
虛榮心非常可笑,因為當你認為自己漂亮、性感、值得登上時尚雜誌的封面時,生命馬上會讓你知道,美真的是由觀者決定的,而且外在的美根本無法與內在美相提並論。

最近我遇到一位澳洲的盲眼小女孩,我們一起參加一項叫作「樂跑」的活動,為貧窮的孩子募集醫療設備。
這個女孩大約五歲,活動結束後,她媽媽介紹她跟我認識,並向她解釋我生來沒有手也沒有腳。

盲眼的朋友通常會要求碰觸我的身體,好瞭解沒有四肢是什麼模樣。我不介意。
所以當這個女孩問她媽媽可不可以讓她自己「看看」是怎麼回事時,我同意了。
她媽媽牽著她的手從我的肩膀摸起,一直摸到我的小左腳。
小女孩的反應很有趣。
當她踫到我空蕩蕩的肩窩和奇怪的小左腳時,顯得很平靜;然後,當她把手放到我臉上時,她尖叫了起來!

這也太好笑了吧。
「是怎樣,我長太帥嚇到妳了嗎?」我笑著問道。
「不是啦!你怎麼都是毛?你是狼嗎?」

她從來沒摸過落腮鬍,所以摸到我的鬍子時,她嚇壞了。
她跟她媽媽說,我臉上有這麼多毛還真可憐。
對於什麼叫作有魅力,這個女孩有她自己的想法--我的鬍子顯然不是她的菜。
我倒不會生氣,反而很高興再次被提醒:美是由觀者的眼睛
──和觸摸──所定義的。

我的美就在於我的「不同」

人真的很無聊。
我們花了一半的時間融入人群,然後再花另一半時間企圖讓自己顯得突出。
怎麼會這樣?
我有這種狀況,相信你也有,因為這似乎很普遍,是人性的一部分。
為什麼我們就是無法對自己滿意,不知道自己是上帝的造物,用以反映祂的榮耀?

還在念書時,我費盡心力想融入周遭環境,就像大多數青少年一樣。
你有沒有注意到,即使是想要「與眾不同」的青少年,也總是和那些穿著、談吐、舉止都跟他們差不多的人混在一起?
那是怎麼回事?
如果你身邊的人一樣,穿黑色衣服、塗黑色指甲油、抹黑色唇膏、畫黑色眼線,這樣你會有什麼出眾之處?
不是反而成了隨眾嗎?

在身上刺青和打洞曾經被視為粗獷個人主義的表現,不過,現在連婆婆媽媽都去刺青、打洞了呢。
想要表現你的獨特性,應該有比跟隨一時的流行更好的方式吧?

我採取的態度或許可以供你參考:我認定我的美就在於我的「不同」,因為事實上,我就是跟人家不一樣。
我就是獨一無二的我,從來不會有人認為我很「一般」,或者叫我「另一個傢夥」。
在人群中,我站起來可能不高,但肯定很醒目。

這個態度對我還滿管用的,因為無論大人小孩,第一次看到我都會有一些很奇怪的反應。
小孩子會認為我是從另外一個星球來的,或者是某種怪獸;青少年比較會亂想,所以他們覺得我是被斧頭殺人狂砍斷手腳之類的;大人也會下奇怪的結論,常常懷疑我是人形模特兒或玩偶。

有一次去加拿大拜訪親友,他們第一次帶我去進行萬聖節的「不給糖就搗蛋」活動,找來一個很大的恐佈老人面具,套在我整個身體上,然後抱著我挨家挨戶去拜訪。
一開始沒引起什麼反應,後來我們發現原來大部人都以為我不是「真的人」--有一位女士把我最喜歡的棒棒糖塞進我的袋子裡,我就跟她說:「謝謝!不給糖就搗蛋!」
結果把這位女士嚇得往後跳開。
「裡頭有個小孩嗎?」她大叫:「我以為你們帶的是個洋娃娃!」
「嗯:我是很可愛啦。」我心想。

當我也很愛鬧時,還頗能享受這種獨特性的種種好處。
我喜歡跟堂兄弟姐妹和朋友們在購物中心亂逛,幾年前的某天,我們在澳洲一家購物中心看到邦茲內衣的櫥窗展示--邦茲是個歷史悠久的內衣褲品牌。
櫥窗裡的人形模特兒穿著邦茲的白色緊身內褲,這個模特兒的身體跟我一樣,只有頭和軀幹,沒有四肢--但是有漂亮的六塊腹肌。
那天我剛好也是穿邦茲內褲,因此我的堂兄弟跟我決定讓我也去當櫥窗模特兒。
我們走進店裡,堂哥和堂弟把我舉起來,放進櫥窗裡,讓我就站在那個人形模特兒旁邊。

接下來的五分鐘,魚兒不斷上鉤。
每當有人停在櫥窗前,或是看我一眼,我就扭一扭、眨個眼、鞠個躬,結果把他們嚇壞了!
當然,這個小把戲讓我的共犯在店外頭笑到快翻過去。
後來他們說,如果我的演講事業不怎麼順利的話,應該可以去百貨公司當展示用的假人。

打開內在的愛之光

我已經學會用笑來面對身體上的障礙,以及它所引起的奇怪反應。
不過,當你懷疑自我價值,或是無法愛自己原本的樣子時,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克服這些問題--與其執著於內在的痛苦,不如走出去,想辦法減輕別人的痛苦,把注意力放在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例如去收容所當志工、幫孤兒募款、為地震災民發起義賣,或是參加慈善性質的健走、騎單車或舞蹈馬拉松等活動以募款。
你要站起來,走出去。

當我這麼做的時候,發現這可能是打開自己內在的愛之光最好的方式。

如果你無法解決自己的問題,就去解決別人的吧。
畢竟,施比受更有福,不是嗎?
如果你不愛自己,就把自己送給別人,你一定會對這樣做讓你覺得自己多有價值,而感到十分驚訝。

我是怎麼知道的?
拜託,老兄,看看我,看看我的人生。
在你眼中,我像個快樂又滿足的人嗎?

隆鼻無法給你充滿喜悅的人生,法拉利不會讓你被數百萬人景仰。
你內在已經擁有值得被愛、被珍惜的東西,現在只要將它們釋放並擴大。
你不會永遠都是完美的,這樣很好。
人生的目的不是獲得完美,而是探索完美。

你想要繼續努力、繼續成長、繼續付出你能付出的一切,如此一來,你就可以在最後回首人生時說:「我已經盡全力了。」

現在就看著鏡子說:「這就是我的樣子;我願意接受挑戰,成為最好的自己。」
你是美麗的,因為上帝按著祂的目的創造了你;而你的挑戰在於,要找出那個目的,然後以希望作燃料,用信心驅動,並且盡量運用你的「獨特性」(you-niqueness)。

要治癒自憐和受害者情結,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愛自己、接納自己。
毒品、酒精和靡爛的性生活只能給人暫時的解放,最後帶來的是更大的痛苦。
當我將自己視為上帝的孩子,而且是祂計畫的一部分時,我的生命徹底改變了。
或許你不信基督,但你總可以相信到地球上走這一遭,肯定有你的價值和目的。

做個朋友,要快樂哦!

要找到內在的快樂,我建議你不要只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要用你的天賦、聰明才智和性格去幫助他人創造更美好的人生。
我曾是接受的一方,而那樣做改變了我的生命,這麼說一點也不誇張。

十六歲時,我就讀於昆士蘭的朗孔高中。
放學後,我通常必須等一、兩個小時才有車回家,這段期間,我都四處跟其他同學或阿諾先生聊天。
阿諾先生很了不起,他不是校長也不是老師,而是學校的工友,但他卻是個從內在發光的人。
他頗能自處,穿著工作服一樣怡然自得,所以每個人都很尊敬他、喜歡跟他在一起。

阿諾先生什麼都能聊,他充滿靈性,而且很有智慧。
午餐時,他偶爾會跟一些年輕人討論基督信仰,也邀請我參加--即使我跟他說,我對宗教不是那麼有興趣。
不過我很喜歡他這個人,所以也開始參加他們的聚會。

阿諾先生鼓勵大家談談自己的生活,但我總是拒絕。
「說嘛,力克,我們都想聽聽你的故事。」他說:「我們想更認識你、想多知道一些你的想法。」

我拒絕了三個月。
「我沒什麼故事好講的。」我這麼說道。

最後因為磨不過他,加上看到別的孩子都能坦然地說出自己的感受和體驗,於是我終於答應下一次會跟大家聊聊我的事。
我非常緊張,事前準備了寫滿重點的卡片(很蠢,我知道)。

我並沒有想要感動誰。
我告訴自己,我只想把這件事做完,然後走人,就這樣。
但是,有一部分的我卻很想讓其他人知道,我也有跟他們一樣的感覺、傷痛和恐懼。

那天我大約花了十分鐘,談到沒手沒腳的成長過程是什麼狀況。
我說了難過的事,也提到好玩的事;另外,我不想讓自己像個受害者,因此也講到得意的事。
而既然這是個基督徒的團體,我於是提到有時我會覺得上帝遺忘了我,或者,我是祂極少數的失誤。
接著我向大家解釋我是如何慢慢瞭解到,或許上帝對我是有個計畫,只是我還不明白那是什麼。

「我正慢慢學著要有多一點信心,明白自己不是個失誤。」我加上這一句,試圖逗大家開心。

總算講完了,我鬆了一口氣,覺得好想哭。
然而讓我訝異的是,房間裡大多數孩子反倒都哭了。
「我有那麼糟嗎?」我問阿諾先生。
「不,力克,」他說:「你好棒。」

起先我覺得他只是好心,而這群孩子也只是假裝被我的演講感動。
畢竟他們是基督徒。
做人應該本來就很好。

然而,之後有個人邀請我到他教會的青年聚會分享,另一個孩子則請我去他教會的主日學演講。
接下來的兩年裡,我應邀到許多教會、青年團體與服務性社團分享我的故事。

高中時期,我曾特地避開基督徒團體,好讓人覺得我很「正常」而接納我。
但事實上,是我還沒接納自己。

顯然,上帝頗有幽默感,祂把我拉進我努力想逃開的團體去演講。
也就是在那裡,上帝顯明瞭祂對我人生的計畫。
祂讓我知道,即使我並不完美,可以和人分享的東西卻很多,可以讓別人的人生過得更輕鬆的祝福也很豐富。

你也是一樣。
我們都不完美,所以必須分享自己得到的美好餽贈。
向自己的內在探尋吧,那兒有熠熠盛光,正等著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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