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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醒世錄】災劫篇—第二章  厄劫眼瞎罪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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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詩曰:慘疾臨身惡業牽。失明黑暗苦天天。
      前因淫火良根滅。果報未來莫自翩。

事出自澳洲市井一姓烏奇瑞諾男子身上,烏氏生長於城鎮,原本心性善良,雖年少性剛烈,但尚不致造下重業大過。

事情起源於烏氏十九歲那年,城中異國人士引進不良書藉刊物,烏氏在朋友誘惑下頗為好奇,進而沉迷,日久理智受淫亂刊物侵蝕,久而難釋淫惑魔擾,故在數年後夥同劣友做出泯滅人性的背道作為。
鳥氏私通外國人以暗中誘騙方式,或以強硬手段侵辱市井無知少女與婦人,用以攝影拍照以謀取利益,所翻印不良書藉刊物,遠之外流他國。
烏氏與其友設立此地下公司,經營近五年皆未受查獲,隱密之甚,出人意料。

烏氏在無事下更是囂張,以金錢利誘她人願為情色模特兒,更有旗下少女不依,就將其販賣至他國淪落為娼。
烏氏未受法律制裁,逍遙自在。
俗語說:「上天有眼,明察秋毫。」
烏氏於一次欲將不聽話的少女暗夜偷渡出國販賣,其中一少女本對烏氏仇恨頗深,又知烏氏欲將她賣到國外,仇恨倍加,心生與烏氏同歸於盡,故暗中取得一把刀刃藏在身上,就在烏氏前來探查,走近受綑綁女子身邊時,未料人已脫綑,在烏氏不注意下,持刀重創鳥氏。
烏氏在短短數秒中,身中四刀,雙眼深及要害失明,一刀重創其背骨神經系統成癱瘓,最後一刀刺中喉嚨。
雖然送醫以金錢換回一條生命,但罪愆果報致使烏氏癱瘓失明,苦疾折磨餘生,終其塵命歸陰冥府尚須接受冥刑之苦。

實例呈取冥府六殿,藉由著書之殊緣演釋,以茲惕戒也!
世人慎知萬惡淫為首,莫暗欺人,以致悔滅自我靈心根器,更造成他人心靈永遠抹滅不了之仇恨。
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明智者應有所不為,免受果報苦磨,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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