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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公全傳】第八十一回-著字柬心皈聖僧,追屍身路遇班頭

話說知縣吩咐把兇手帶過來。宜人把張福、李祿帶過來。

知縣一著說:「你們兩個人姓什麼?」

這個說:「小人叫抓天鷂鷹張福。」

那個說﹔「小人叫過街老鼠李祿。」

老爺說:「你兩個人誰把和尚打死的?」

李祿說:「是張福把那和尚打死的,我是勸架來著。」

張福說:「李祿打死的!」

李爺說:「你這兩個東西混帳!倒是誰打死的?」

李祿說:「老爺不信,瞧張福手上有血!他說我打死的,我手上沒血。」

老爺立刻派官人一驗,果然張福手上有血。

知縣說:「張福,明明是你打死的。你還狡賴!」

張福說:「回老爺,和尚是我打死的。北門外高家錢鋪門口,一刀砍死劉二混,可是李祿殺的。」老爺一聽一愣。

書中交代,怪不得和尚說他兩個人是忘八,原本張福、李祿這兩個人是破落戶出身,在外面做光棍,欺財主,無所不為。

家裏每人娶了個媳婦,這兩個人在外面盡交的有錢的浮蕩子弟。

瞧見人家一有錢,這兩個人就套著跟人家交朋友,沒有交不上的,愛吃的人,他就先請他吃;愛嫖的人,他也陪著他嫖。

日子長了,他就帶往自己家裏,叫他女人勾引人家,他作為不知道,充好朋友,

不是向人家借錢,就是向人家借當。

他女人叫他今天打鐲子,明天又叫置衣裳,兩口子吃人家。

怎麼劉二混會被李祿殺了呢?皆因劉二混有個本家,給了他幾百兩銀子。

李祿見劉二混有了錢,他就把劉二混招到家去住著,吃喝不分。

李祿的妻子一勾引劉二混,劉二混也是年輕的人,焉有不貪色的?把自己銀子拿出來,吃喝穿戴,全是他的。

後來劉二混把銀子都花完了,還在李祿家吃喝,李祿就往外攆。

劉二混說:「我把錢都花在你們家裏,我也沒處去,你叫走不行。你們吃我就吃,你們喝我就喝。」

李祿實沒有法子,也攆不出去,心中暗恨劉二混。

這天,張福跟李祿兩人在酒館網喝酒談心,這兩個是拜兄弟,彼此一類,誰也不瞞誰。

李祿說:「張三哥你瞧,現在我家裏這個劉二混,他吃我唱我,訛住我了,我也攆不出去,實在可恨。我打算把他約出來,請他喝酒。拿酒把地灌醉了,我把他殺了。三哥,你給幫個忙兒行不行?以後你也有用我的地方,我也不能含糊。」張福說:「就是罷!」

兩個商量好了,次日把劉二混約出來喝酒,李祿暗帶鋼刀一把。

兩個人拿酒一灌劉二混,劉二混本來心裏又煩,酒吃多了,吃的酩酊大醉,不能轉動,人事不知,李祿由酒店把他背出來。

天有二更以後,張福跟著,走到高家錢鋪門口,見眾鋪戶都關去,四外無人。

李祿素常跟高家錢鋪有仇,皆因換銀子,錢鋪給他要錢,他老說合的少,常常口角相爭。

李祿一想:「就把劉二混殺在他鋪門口,叫他打一場無頭案的官司。」想罷,立刻將劉二混放在地下。

劉二混醉的人事不知,李祿拿出刀來,一刀竟將劉二混結果了性命。

殺完了,同張福各自回家,兩個人從此更親近了。

自打算這件事人不知,鬼不覺,就算完了,焉想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今天張福一想:「打死和尚,李祿往我身上推幹淨。」心中一恨,這才回稟老爺:「和尚是我打死的。高家錢鋪門口,一刀殺死劉二混,那可是李祿殺的。」

張福就把從前已往之一事,如此這般一回京,老爺聽明白了,這才問李祿怎麼殺的。

李祿張口結舌說:「是張福的主意。他幫我殺的。」

老爺說:「你這兩個東西混帳之極!來人先把他兩個人押起來,本縣先驗屍。」

剛要吩咐仵作驗屍,忽然想起濟公那件字柬:「和尚就叫我由東門外回頭,轎子一落平,就看字束。我倒看看和尚的字束寫的是什麼東西?」想罷,掏出來字束,拆開了看,上寫是:「貧憎今日必死,老爺前來驗屍。吩咐仵作莫相移,休叫貧僧露體。」知縣一看,暗為點頭。

果然濟公有先見之明,立刻吩咐件作:「不准脫和尚的衣裳移動死屍,就驗腦袋上的傷就是了。」

仵作答應,過來看明白說:「回稟老爺,和尚後腦海有二寸多長、三寸多寬的傷。傷了致命處,花紅腦漿迸流。」

老爺點了點頭,叫招房先生把屍格寫了,吩咐先用席將和尚蓋上,派地方官人看著,老爺這才叫官人押張福、李祿回龍遊縣衙門。

老爺走後,地方本面的官人,拿席把和尚的死屍蓋上。

眾官人來到二龍居說:「掌櫃的,這件事吏不舉、官不究。我們要一回老爺,由你這鋪子裏打的架,你就得跟著打官司。」

掌櫃的說:「眾位,沒這個事!來到我這裏喝酒,我也沒含糊,何況乎有事?將來這件事完了,我必有一分人心。」叫夥計來給眾位打酒,炒幾樣菜。

眾人坐下,地方說:「劉頭你瞧和尚腦袋,怎麼只一拳就會打碎了?」

劉頭說:「我想著也怪。」

掌櫃的說:「可惜這位和尚死了,是我們的財神爺。平常我這屋裏沒上過座,今天都是他招接來的座。和尚要不死,我每天管他兩頓飯吃。」

地方說:「你別胡鬧了!我瞧和尚是怎麼樣死的?」說著話,就跑出來一掀席,只見和尚朝他齜牙一動,嚇了往裏就跑。

官人忙問:「怎麼了?」

地方說:「死屍朝我一笑!」

官人說:「你別胡說了!已然死了,還能朝你笑?必是你眼迷離了。我瞧去!」

這個官人過來剛一掀席,和尚一翻身坐起來了,拿手一摸腦袋說「哎喲!」,站起來往南就跑。

地方官人就追,叫喊:「截住走屍呀!」

眾人一聽,走了屍,誰不躲遠遠的,都怕死屍碰著就要死。

和尚一直出了南門,往東,剛到東南城門邊,往北一拐,見眼前一個人,身高不滿五尺,五短的身材。頭戴紫金帽,身穿紫箭袖飽,腰系絲絛,薄底靴子。面皮微紫,凶眉惡目,押耳兩給黑毫,手中拿著包袱。

和尚一看,心裏說:「要辦龍遊縣這兩條命案,就在此人身上。」

和尚自言自語說:「這個龍遊縣的地方,可不比外鄉村鎮。要是外鄉人來到這兒吃東西,恐怕都不懂的,准叫人家恥笑。」

和尚說著話,趕在這個人頭裏走。

這個矮子一聽和尚的話,心中一想:「這龍遊縣的地方,與別處不同。真是一處不到一處迷,是處不到永不知。我何不跟著和尚?他要進酒館要什麼,我也要什麼,准不露怯了。」想罷,跟著和尚走。

來到東門關鄉,見和尚進了路北一座酒館,這矮子也進了酒館。

見和尚腳一蹬板凳說:「來呀,小子拿壺酒來!」

這個矮子一想:「這地方許是這個規矩。」他也腳一蹬板凳說:「來呀,小子拿壺酒來。」

跑堂的一瞧:「這倒不錯。」他不敢說這個矮子。

跑堂的說:「大師父,別這麼叫小子。」

和尚說:「算我錯了!你給我來一壺酒,要有兩層皮有餡的來一個。」

夥計心說:「和尚連餡餅都不懂。」

夥計剛要走,這個矮子也說:「小子!給我來一壺好酒,要兩層皮有餡的來一個!」

夥計一想:「這兩個人倒是一樣排場來的。」

趕緊給和尚拿了一壺酒、一個餡餅。也給矮子一壺酒、一個餡餅。

和尚拿一根筷子當中一紮說:「吃這個東西,不會吃,叫人家笑話。」和尚拿筷子一批,一口就咬了半個。

這個矮子也拿一根筷子一批。剛一咬,連熱氣帶油,把嘴燙了。

和尚一連要了十壺酒、十碟餡餅。

這個人也照樣要了十壺酒、十碟餡餅。

和尚吃完,把十個碟子拿手一舉,這個矮子也一舉。

和尚望下一落,仿佛要摔;這個人也往下一撒手,把十個碟子摔了。

和尚沒撒手,見那人摔了,和尚哈哈一笑說:「冤家小子!」這個一聽,說:「好和尚,你冤我那可不行!」

和尚拿這十個碟子照那人臉上就砍,把腦袋也砍破了。

這人當時氣往上撞,要跟和尚一死相拼。

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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